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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部门:

2023-2024年度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分类

2023-2024年度职业教育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般课题、小微课题。课题类别由课题申请人申报、专家评审确定。

(一)重点课题。研究自治区和兵团职业教育发展亟需破解的重大问题。课题成果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前瞻性和针对性,可以为新疆职业教育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二)一般课题。研究职业学校治理能力建设、职业教育适应性、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专业布局与调整、课程体系与开发、教师队伍建设、教学方法与模式、教学质量评价、教学保障、资源建设等方面的问题。课题成果具有一定的理论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小微课题。研究教育教学一线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课题成果具有实操性,可复制、可推广。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原则上为自治区或兵团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不含技工类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在职人员。

(二)申报课题需明确课题主持人和主要承担单位,每个课题只限报1名主持人。课题主持人必须切实承担从课题设计、组织、实施到形成成果的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重点课题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7人(含课题主持人);一般课题主持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课题主持人);小微课题主持人须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含课题主持人)。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申报课题不做职称要求。

(四)课题立项后,原则上不得变更课题组成员。离退休人员、非在职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组,但不得作为课题主持人。与行业协会联合申报课题和跨学科、跨院校、跨地区合作课题的,课题组人数可适当增加,但与课题研究无关人员不得挂名。

(五)每所高等职业学校推荐课题原则上不超过2项(自治区优质高职学校不超过3项、国家“优质校”“双高校”不超过4项),中等职业学校不超过1项(自治区优质中职学校.不超过2项)。

(六)课题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申报立项课题应做到立项依据充分、学术思想严谨、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法科学、研究计划切实可行。已承担自治区或兵团职业教育研究课题而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承担省级及以上其他教育研究机构相同或相近课题而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获国家和省级奖励的教学改革研究成果不得申报;已被撤项的自治区或兵团职业教育研究课题项目申请人,自撤项之日起四年内不得申报。

(七)课题选题主要以《职业教育研究课题指南(2023-2024年度)》(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为依据。该《指南》为研究课题选题方向和参考研究范围,申报者可结合实际自行确定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

(八)本年度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主件应为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的专著以及课程教学产品和相关制度文件等。如有其他形式的成果,仅作为课题附件。最终成果仅为文集、文件、手册、教材、教案、软件、图片、录像等形式的将不予通过。

(九)重点课题资助2万元研究经费,一般课题资助1万元,小微课题资助0.5万元。自治区职业院校立项课题资助经费由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院从有关经费中支出,兵团职业院校立项课题资助经费从兵团职业教育发展专项中列支。立项课题通过结题验收后拨付经费,鼓励课题立项单位根据课题研究需要配套研究经费。

(十)课题完成时限为2024年8月30日。

三、其他要求

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5日,请申请人将填写完整的《课题申报表》(见附近2)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451143705@qq.com进行形式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雪,电话:4311361

附件:

1.职业教育研究课题指南( 2023-2024年度)

2.职业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表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