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聚焦全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关键问题,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自治区教育厅发布2024年度新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揭榜挂帅”项目。项目按照“揭榜挂帅”方式实施,面向全区高校征集项目揭榜人(即为课题负责人),由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自治区教育厅对揭榜项目组织评审。现就我院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资助标准
1.立项类别。本批“揭榜挂帅”项目为应用研究类项目,分为重点和一般项目。
2.资助标准。重点项目资助经费4万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
3.研究周期。研究年限均为1年。
二、申报要求
1.揭榜人不限职称、学历、院系、专业、教龄等,学院不限推荐上报数量。
2.揭榜人依据《2024年度自治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揭榜挂帅”项目指南》(见附件1)进行申报,重点项目须严格按照《指南》题目申报,一般项目可直接按照选题条目申报。也可选择不同视角、方法对选题条目进行调整。申请书封面右上角须注明所依托项目指南的序号。揭榜人应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纪律规定。课题研究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理解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贴近新疆实际,形成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高质量研究成果。
(二)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遵守中国知识产权法律、 法规、规章、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及在中国适用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公约,不存在知识产权失信违法行为。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中请材料。
(三)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揭榜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自治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揭榜挂帅”其他项目的申请。
(四)以其他研究类项目(课题)、著作、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等为基础申请本次研究课题,须在课题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有成果的关系,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
(五)课题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参照《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三、其他说明
(一)揭榜人在项目执行期间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期完成的将列入黑名单,并追回课题经费。
(二)课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自治区教育厅所有。揭榜人及成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必须事先征得同意,在所发表成果上必须标明“本项研究得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自治区教育厅‘揭榜挂帅’研究项目资助”等字样。
四、材料提交
1.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20日10:00。
2.揭榜人按要求填写申请书(见附件2)、论证活页(见附件3)、简况表(见附件4)。
3.揭榜人填完申报材料,自查无误后,组织课题组成员召开课题审核会议,并填写《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申请高级别科研项目课题组内审会议记录》(见附件5)。
4.请揭榜人在规定时间将电子版申报材料、会议记录发至科研处邮箱597099525@qq.com进行形式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静怡 联系电话:4311361
附件: 1.2024年度自治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揭榜挂帅”项目指南
2.2024年度自治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揭榜挂帅”项目申请书
3.2024年度自治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揭榜挂帅”项目通讯评审意见表和论证活页
4.2024年度自治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材料简况表附件
5.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申请高级别科研项目课题组内审会议记录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