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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自治区职业院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专项任务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部门:

自治区职业院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专项任务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范围

此次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院向上推荐申报课题数量不超过3个。

2023年已经立项自治区职业院校“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进‘大思政课’建设”专项任务课题的负责人没有结题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每项课题申报负责人限1人。

(2)课题申报负责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如果是中级职称,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课题申报负责人须能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并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4)每个课题申报负责人限报1项课题。

三、选题要求

1.课题设立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三类,申报重点课题必须严格按照选题指南中的选题申报,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可按照课题指南确定课题申报,也可自拟研究题目申报。

2.确定选题时应根据指南及职业院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进一步细化课题研究目标、范围,注重研究方法和研究主题的契合性。

3.自拟课题名称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

四、研究时间

研究起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25年11月。

五、课题经费

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0000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5000元,自筹经费课题由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自行筹措解决。

六、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申报人应如实填写《自治区职业院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项任务课题研究申报表》(见附件2)、《自治区职业院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项任务课题研究论证活页》(见附件3),并对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课题申请书内容等开展自查,同时签署明确意见。

(二)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报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举报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

(三)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

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申报书》、《论证活页》,填写完成后,将《申报书》、《论证活页》发至科研处邮箱451143705@qq.com进行形式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雪 联系电话:4311361

附件:1.自治区职业院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项任务课题研究选题指南

2.自治区职业院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项任务课题研究申报表

3.自治区职业院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项任务课题研究论证活页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