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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民政职业教育教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2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加快推进民政职业教育现代化,助力教育强国建设,全国民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民政职业教育教学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课题研究应立足民政职业教育对应专业,围绕教育改革、教学创新、学科建设、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等研究方向,聚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民政行业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等关键问题,开展全面、持续、深入的专项调查研究和分析,形成既能切实反映民政职业教育教学问题、又能体现民政职业教育研究水平的创新性研究成果。

(二)申报者可根据教育教学经验和学术研究专长自选方向,自拟题目,课题的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规范。参照《2025年民政职业教育教学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要求,填报《2025年民政职业教育教学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

(三)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含)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一般课题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职称(职务)。

(四)课题负责人应在相关研究领域有一定的成果积累。每个课题负责人限报一项课题,每项课题限一位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应结构合理,分工明确。

(五)每个申报单位申报课题总数不超过3个。

二、课题管理及成果要求

(一)课题研究时间为1年,研究成果可为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学术论文、标准或专著等。立项的课题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申报单位应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二)课题研究完成后,课题负责人按申报书约定提交结题报告和相关成果材料,全国民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验收通过后颁发课题结项证书。

三、材料提交

1.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35日10:00

2.申报人须按要求如实填写《2025年民政职业教育教学课题申报书》(附件2)、《2025年民政职业教育教学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

3.申报人填完申报材料,自查无误后,组织课题组成员召开课题审核会议,并填写《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申请高级别科研项目课题组内审会议记录》(附件4)。

4.请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将电子版申报材料、会议记录发至邮箱451143705@qq.com进行形式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雪 联系电话:4311361

附件:1.2025年民政职业教育教学课题选题指南

2.2025年民政职业教育教学课题申报书

3.2025年民政职业教育教学课题论证活页

4.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申请高级别科研项目课题组内审会议记录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