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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职业教育自治区教学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部)、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2024年职业教育自治区教学成果申报工作的名额分配,我院可推荐上报5项教学成果。2024年9月5日,已发布申报通知,现继续面向全院征集教学成果。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于4月8日(周二)10:00前报送《2024年职业教育自治区教学成果申报书》(附件1)、《成果总结报告》电子版;支撑材料暂不报送,可先进行整理。

现将自治区教学成果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范围

申报成果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落实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深化“三全育人”改革,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对接前沿技术和产业变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助力“两翼”建设,聚焦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推动“五金”建设和数字化改造,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实践教学,实行育训并举,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有效破解教学中的难点问题,实施效果显著,具有较高推广价值。

二、成果要求

往届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获奖成果,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无特别创新或重大突破的情况下不能参与本次申报。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特等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自治区处于领先水平,在全区产生重大影响,并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一等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区或者区域内产生较大影响,一般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二等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或者实践的某一方面有重大突破,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并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截至2024年7月31日。

三、成果形式

主要包括研究报告、实施方案、著作、论文、课程资源等。成果中包括教材(含数字教材),但不能以教材为主要成果进行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主要申报材料和支撑材料。主要申报材料包括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支撑材料包括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文档(PDF格式);教学成果如含教材、著作的,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教学成果如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相关获奖证明材料(PDF格式);其他与成果有关的必要支撑材料。主要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文档(PDF格式),支撑材料仅提供电子文档。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1.未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申报的;2.成果持有人不符合规定的;3.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推荐材料以及规定的附件不齐全的;4.存在权属争议或弄虚作假行为的;5.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联系人:李雪 联系电话:15099341814

附件:1.2024年职业教育自治区教学成果申报书

2.职业教育自治区教学成果申报书填报说明

2025年3月28日